
“证书挂靠整顿自纠自查”已开启倒计,在此期间住建部发布了大量挂靠名册。为相互配合收尾,全国各地相继开展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,把人员配置纳为实地审查重点对象。
或者说,要是建筑企业被发现“挂证”的话,极有可能会雪上加霜,连公司资质都不保,甚至从而牵连到施工现场。
此外,还有8类建筑企业也上了重点审查名册。
根据主管部门的意见,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企业将成为实地核查的重点对象:
1.适用统计标准但未列入调查名录库,未准时上报统计报表,上报统计数据时出现弄虚作假行为,进入点调系统但上报点调数据与数据统计不一样的;
3.企业资质申请办理时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;
4.具有买卖交易租赁资格(注册)证件等“挂证”违法违纪行为的;
5.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逾期未办理延续的;
6.在市场检查中有围标、串标、转包、挂靠等不规范行为的;
7.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;
8.收到投诉举报的;
9.有严重不讲诚信行为或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。
此次实地考察涉及的内容包括以下6点:
1.数据报送是否及时、准确;
2.工商营业执照、资质证书、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有效,企业实际情况与系统信息是否一致;
3.技术负责人是否符合“标准”要求;
4.企业主要人员的注册执业证书是否有效及满足“标准”中最低等级资质的要求,其中,特级资质按“标准”核查;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是否相符,是否有买卖租借(专业)资格(注册)证书的行为;
5.“标准”中要求的厂房和技术装备是否达标,其中技术装备应为企业自有设备,结合设备购置发票、主要性能指标证明、所属权证明和检验合格证明考核;
6.有关施工业务的文档建立情况,包括质量管理、安全生产管理、合同管理、档案管理、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文件。
在这其中可以看见一条悖论,被查到存在“挂证”现象的建筑企业是重点核查对象,实地核查时又重点核查人员达标情况。
也就是说,该企业要在自查自纠阶段及时注销掉问题建造师,又要在实地核查之前把人员补足,否则就面临企业资质降低风险。这就要求建筑企业在人员维护上格外上心,尽量提早掌握好人才资源